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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规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意见
2005-12-27 16:53  

广外大党〔2005〕50号 2005年12月27日颁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中共广东省委印发的《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粤纪发〔2005〕7号)的精神,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具体意见。

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总体要求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实施纲要》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校正处在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高校的关键时期,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学校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和各行政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执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和干净干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治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服务。

(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原则:1.从学校实际出发,总结多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制定可行、管用、便于操作的具体意见。2.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3.坚持与时俱进,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相协调,以改革促进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各方面制度创新为重点,提出未来两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任务。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运用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加强研究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教育系统出现的反腐倡廉新情况,把握规律性,解决新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有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

(四)确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目标。到2007年,建成具有广外大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意识明显提高,廉政文化氛围比较浓厚;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有新的提高;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重点部门权力行使的监督得到切实加强,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监督的整体效能得到提高,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2008年至2010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治的整体效能,推进反腐倡廉。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大力宣传我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方针政策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大力宣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

(二)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

1、每年安排一次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学习论坛”活动,切实抓好对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教育。

2、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3、定期举办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教育培训班,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

4、健全处级领导干部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

(三)创新形式,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建设

1、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教育活动中,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2、坚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突出主题、集中时间进行教育。

3、抓好廉政内容进课堂、进教材工作。

4、抓好廉政内容进网络工作。

5、把廉政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教育。

6、把廉洁从教列作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保证教师岗前培训中廉洁教育的课时量。

7、把反腐倡廉纳入到学生课外活动中,在学生中营造良好的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8、学校主要领导坚持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

9、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的培训课程,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要保证反腐倡廉教育的课时量。

10、校报、广播台、校园网、宣传栏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

11、开展廉政文化理论研究。

三、加强制度建设,依法从严治校办学、规范管理

(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

1、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2、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健全校党委常委会每年一次向校党委全体委员会报告工作的制度;健全校党委每年一次向全校党代表报告工作的制度;健全党总支委员会每年一次向本单位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的制度。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出国留学、定居情况报告制度。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二)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1、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职、差额考察、任前公式、任职试用期等制度,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健全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

2、健全完善领导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和其他严重渎职失职行为,因管理部门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而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3、制定行政效能投诉办法。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回复制等具体规定。

4、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完善校党委、校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各单位提交决策事项的有关程序,加强预案研究、咨询论证。

5、健全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对院务公开进行检查。

6、健全完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药品采购、图书采购等方面的招投标有关制度。

7、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8、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规范各类办学行为,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9、全面规范财务管理体制,健全防范、保障机制。

10、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筑依法行使权力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对学校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健全规范领导班子表决程序和形式,凡属全局性重大决策,干部人事的推荐、任免、奖惩,重大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直接分管财务。

2、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存在的问题。校党委常委要坚持参加下级单位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坚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3、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和诫勉等制度。

4、继续坚持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在干部提拔或轮岗、换岗前,进行廉政教育谈话。

(二)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1、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推荐干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数人不拥护的干部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2、逐步建立领导干部任用记录制度,任用干部必须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情况,按规定进行表决。

3、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以及教育收费的检查监督。强化部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5、进一步推动和加强与白云区检察院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防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三)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整体效能

1、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对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加强党的委员会对党委常委的监督,加强纪委对党委成员的监督。党的常委会要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纪委要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制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办法,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加强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各职能部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促进各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加强审计监督。对二级单位主要领导逐步做到在任期内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并逐步走向规范化。全面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5、加强民主监督。保障教代会实施“建议、通过、决定、监督”四项职权。

6、党委每年要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

7、加强群众监督,依法保障群众对学校各项工作以及有关工作人员批评、建议和控告、检举等权利。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

8、积极探索校内媒体舆论监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工作的主动权,注重实效,逐步完善相关制度。

五、加大惩治力度,充分发挥惩处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标本兼治,严厉惩治腐败

1、以查处发生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对顶风作案者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2、围绕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3、认真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4、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办案工作,加强办案队伍建设,调整和充实办案力量。

5、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整合信访资源,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实名举报,坚持领导接访。定期分析、及时核实信访举报情况,挖掘案件线索。完善实名信访件反馈等制度,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奖励举报有功者,严肃查处诬告和打击报复的案件。

(二)依纪依法办案,完善对违纪违法人员处理办法

1、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

3、完善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等制度。严格办案程序和要求。

4、严格执行对违纪违法者作出的党纪政纪处理决定。

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确保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任务落到实处

1、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精心部署,抓紧抓好。建立责任、奖惩、督查、测评和保障机制。

2、加强学习宣传。将学习《实施纲要》纳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学校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安排。认真组织宣传,通过撰写和刊载心得体会文章、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纲要》的良好氛围。

3、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附件:贯彻落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体意见》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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