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致力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为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保驾护航。
二、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对投诉、举报、来访、信访等,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工作主动热情,服务周到,语言文明,不推诿扯皮、不怠慢松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切实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利。
三、执纪办案,确保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文办事,急件急事随到随办。及时排查违纪线索,严肃处理违法乱纪行为。办理案件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执行纪律坚持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四、加强监督,提高效能。正确行使职权,切实做好各项监督、监察工作。加强组织协调,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五、严守纪律,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勤政廉政,克己奉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并请广大师生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