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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解读

作者: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次数: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答记者问

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行动计划》)。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南方日报记者提问。

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部署

南方日报:为什么要制定《行动计划》?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抓基层、打基础,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固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十分重要,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党的十九大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出重要部署,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的决策部署,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李希书记在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和部署一系列重要工作时,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提出明确要求。省委部署“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李希书记亲自牵头“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课题,细分6个专题开展调研。其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题调研的重要成果是省委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台《行动计划》,是奋力走好新时代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新征程的需要,是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的需要。通过组织实施《行动计划》,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基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建设“两个重要窗口”,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南方日报:《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是什么?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行动计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以坚持党的领导、创新组织体系、凝聚党员群众、促进发展稳定为工作标准,以加强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保障建设为主要内容,聚焦落实党支部职责,努力把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行动计划》明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坚持五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加强基层、夯实基础,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全部工作、各类组织的领导,实现基层党组织有职有权有物,为基层党员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管理。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部署的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要任务,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久久为功,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抓住带有关键性、普遍性的问题,一年接一年整治,真正解决突出问题。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注重统筹谋划、整体部署、系统安排,有重点地突出分类、分层次推进,提高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把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南方日报:通过三年努力,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出发,《行动计划》规划了2018—2020年每年的主题和目标。2018年以“规范化建设”为主题,重点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党员评星定级管理,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建标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2019年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重点构建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领导体制不健全、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2020年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主题,全面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评定,完善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树立基层党建品牌,着力解决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不明显、党建质量整体不高等突出问题。通过3年工作,推动党在基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加有效,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坚强,政治引领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结合更加紧密,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更加系统,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基层党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

指导全省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南方日报:《行动计划》对基层组织的政治建设有哪些要求?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行动计划》突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抵制码头文化、圈子文化的侵蚀,做到决不允许搞政治阴谋、危害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不允许政商勾结、形成利益集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南方日报:基层党组织如何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普及教育?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行动计划》对基层党组织如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出了具体举措: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和基层党员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活动,深入所在党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党课作辅导。三是发挥各类学习教育载体的作用,充分利用红色资源,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

南方日报:如何实现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还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行动计划》把实现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作为重点问题。一是坚持基层党组织对其他基层组织和各方面力量的全面领导,将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到各类群体,梳理规范下放基层事权,让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二是巩固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组织和一切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制定党组织工作规程,建立党组织与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工作的机制。三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充分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组对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建的领导,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

南方日报:基层党建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什么作用?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提出的殷切期望。《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和社会组织参与机制,使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与基层治理机制有机衔接、良性互动,做到协商议题由党组织把关,协商过程由党组织牵头,协商结果由党组织督办。二是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每年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组织开展农村党建示范活动。发挥党组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破解外来人口融入本地治理难题。总结推广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选社区(村)“两委”班子的试点经验,拓展外来人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维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和谐共融发展。四是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紧紧扭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持续深化基层治理专项整治,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攻坚战,及时做好基层组织的整顿、重建工作。五是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问题、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南方日报:如何开展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行动计划》部署在全省各领域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一是制定全省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两新”组织等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规范党支部建设标准。二是优化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以及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等作用发挥的原则,切实规范党组织的设置,理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隶属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农业合作社、社区管理网格、居民业委会、产城融合园区、劳务派遣企业、民办医院和民办学校等设立党组织,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三是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采取动态管理,全省各级不定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比例,出现新的软弱涣散党组织随时列入,各级党(工)委书记要带头挂点整顿,第一书记要驻点整顿,建立整顿工作台账和档案,经整顿并巩固好的适时组织验收销号。四是实施达标创优评定,每年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考评,评定公布达标党组织,对不达标的进行督导整改。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达标考评,评定公布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

南方日报:对选优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有什么具体举措?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行动计划》部署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一是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在农村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同时要开放视野按照标准和条件选拔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退休干部中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医村教、返乡大学生等党员中,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实行“村推镇选县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城市街道以软弱涣散社区、城中村社区党组织为重点,注重选拔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区优秀干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二是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轮训制度,省每年举办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各市和省委派出机关每年部署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任职资格审查、备案管理办法,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因私出国(境)管理。四是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激励机制,实施专项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街道)事业编制、进入公务员队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

南方日报:如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行动计划》部署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提升党员队伍整体质量。一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各地红色教育资源的保护利用,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制定实施各领域基层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窗口单位和一线党员在岗佩徽挂牌,组织党员亮身份、作表率。三是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基层党(工)委的领导把关作用,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四是完善党内民主和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在政治上爱护、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党员,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强化主体责任、基础保障和考核问责

南方日报:《行动计划》在实施保障上有什么要求?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行动计划》从责任、保障、考核等方面作出创新性规定,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一是制定《行动计划》责任分工方案,把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压实市县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责任。理顺行业系统党(工)委抓基层党建的体制,落实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专责机制,坚持一类基层党组织建设原则上由一个系统党(工)委统筹负责。二是部署实施基层基础保障工程。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定加强组织员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各级财政对基层党建的投入力度,全面落实村(社区)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提高省级财政投入比例。高标准建设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立集公共服务平台、办公场所、活动场所、服务群众场所于一体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加强乡镇(街道)党校和“五小”场所建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高起点建设“南粤智慧党建”云平台,实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信息化、精准化。三是制定市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因责任不落实,未完成年度计划的,通过提醒、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对评价考核排名靠后的党委书记,由上一级党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情况严重、影响较大的予以问责。(全媒体记者辛均庆通讯员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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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台

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

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我省将通过3年工作,推动党在基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加有效,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坚强,政治引领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结合更加紧密,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更加系统,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基层党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把抓基层强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为加强基层党建指明了方向。省委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日召开的全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突出政治引领,抓住关键重点,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行动计划》规划了2018至2020年每年的主题和目标——2018年以“规范化建设”为主题,重点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建设;2019年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重点构建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2020年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主题,全面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

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行动计划》把实现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作为重点问题,提出梳理规范下放基层事权、制定党组织工作规程、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等举措,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充分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组对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建的领导,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

《行动计划》提出,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问题、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行动计划》部署在全省各领域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评定公布达标党组织,对不达标的进行督导整改。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达标考评,评定公布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

《行动计划》部署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在农村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同时开放视野按照标准和条件选拔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退休干部中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

《行动计划》部署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制定实施各领域基层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窗口单位和一线党员在岗佩徽挂牌,组织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完善党内民主和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在政治上爱护、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党员,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行动计划》还从责任、保障、考核等方面作出创新性规定,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如制定市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媒体记者辛均庆通讯员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