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对于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向全党发出的转变作风、改进党风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优良党风带校风促学风,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二、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三、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细致地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解决好突出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重要性,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财务、审计、宣传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