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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11-14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已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深入开展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中纪委、教育部和监察部颁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提高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加大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建立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健全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源头治理预防机制、纠风治乱长效机制、从严治腐惩戒机制等五大机制,完善惩防体系,使预防腐败工作成效显著提高。

    二、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科学规划。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工作。

    (二)防控结合,注重实效。坚持以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为防控重点,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采取有针对性、差异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实现对廉政风险的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

    (三)系统推进,整体覆盖。按照前期排查、中期预防、后期处置的先后步骤,循序推进。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体覆盖。

    (四)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深化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国内外和兄弟单位的有益经验,探索廉政风险防控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

    三、工作基础

    近年来,我校通过专项检查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取得了显著效果。2010年通过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专项检查活动,对全校各单位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查找总结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2011年我校开展了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管理、选人用人、学术风气、收入分配、招生等方面工作的专项检查。各相关单位按照学校要求认真查找廉政风险、分析问题原因、形成整改措施,通过自我排查廉政风险实施预警防范,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这两次专项检查,我校修订和建立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位。2012年9月,学校对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深刻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保障教育行政权力行使、资金运用、项目建设和干部成长安全。

    四、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范围为全校各单位,按照全面开展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在招生录取、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管理、选人用人、学术风气、收入分配等工作领域,以及学校各单位对人、财、物及有关事项有调配、考核、评审、检查等权力的工作岗位。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组 长:隋广军

    副组长:仲伟合 陈建平

    成 员:卢景辉 方凡泉 许国彬 顾也力 刘建达 石佑启 陈德萍 何传添 陈林汉 李云明

           刘志军

    纪委办、监察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排查廉政风险阶段(2012年11月13日-2012年11月26日)

    各单位要在此前两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查找岗位和单位廉政风险。

    1.梳理职责事项,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职权目录》应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行使依据等,同时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制度的规定,结合行政和管理职能的要求和标准,编制出每一项职权对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要依工作程序逐项标明办理程序、具体承办岗位、办理时限、职责要求、监督方式等。

    2.排查确定廉政风险点。从管人、管事、管物等方面入手,认真分析所有岗位及职权行使各个环节中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或影响工作绩效的风险点,重点查找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在履行岗位职责时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

    (1)查找岗位风险。各单位按照所设置的岗位,对照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形式,认真分析和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以及可能引发不廉洁甚至违纪违法行为的岗位、工作环节和事项,确定为风险点。

    (2)查找单位风险。在查找岗位风险的基础上,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要结合本单位职能和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人、财、物的管理,分别查找出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3.确认和划分风险等级。

    各单位要组成评估小组,对收集到的岗位和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评估。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以及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等因素,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划分为高、中、低3个风险等级,分类汇总,综合分析,并编制《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由领导班子集体审定、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

    (二)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2月15日)

    各单位要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按照前面梳理的职责管辖清单以及风险可能发生的频率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汇总,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主要包括前期防控措施、中期控制措施、后期处置措施,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制度,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2年12月16日-2013年1月10日)。

    各单位对本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做法、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的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2年12月25日前报校纪委办、监察处。

    学校将结合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对机关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廉政风险防控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重要指标决定各单位考核等次。同时,学校将组织对教学教辅单位的检查,其结果将作为对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管理阶段(2013年3月-5月)

    各单位要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学校将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研究部署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预警处置和动态管理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廉政风险防控是加强风险预警的一种管理手段,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对干部的有效保护。全校各单位要深刻认识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各部门、各具体工作岗位的履职过程之中,让每位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防控意识,自觉落实防控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建立谁在岗谁防控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干部职工自我防控,职能部门内部防控和单位综合防控相结合,主要领导分工抓,一级抓一级,分类分级负责。各单位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各项任务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围绕“人、财、物”重点领域、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牢牢锁定“三重一大”事项,深入排查廉政风险。要根据不同环节的廉政风险特点,认真研究分析可能产生的原因,落实防控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防控对策要有针对性,注重突出可操作性。各单位要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加强业务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结合起来,与深化各项党务和校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结合起来,与深化廉洁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查。学校要加强对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落实等情况的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要严格问责追究,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帮助指导;对没有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或受到预警提示后不认真整改的,要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对因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廉政风险转化为严重腐败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情况收集、汇总、督促等工作,推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附件:1.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表

    2.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表

    3.《职权目录》模板

    4.《权力运行流程图》模板

    5.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