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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善学者必须明确学什么怎么学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次数: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为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作序,序言第一句话深刻指出:善于学习,就是善于进步。

学习,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重大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领导十三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全面增强执政本领,首先就必须增强学习本领。特别是在当前,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学习不仅仅是党员干部自己的事情,更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理所应当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如何“善于学习”,进而“善于进步”,关键是把握好“学什么”和“怎么学”。

学习是时代和实践的需要。新时代、新实践催生新思想,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指导新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科学正确、与时俱进的思想理论,从根本上引领着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毫无疑问是我们学习的重中之重,是必须紧紧围绕的“纲”和“魂” 只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才能使思想、能力、行动跟上党中央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要系统地学习理解,既重点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重要论述,又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各方面各领域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系统性、整体性、关联性、协同性。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并以此为“圆心”,广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方面知识,全面增强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的能力。

明确了“学什么”之后,“怎么学”就成了善于进步的关键所在。认真学习、通读原文,强读强记、常学常新,这是最基本的功夫,也是必须牢牢夯实的基础。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基础上,做到入脑入心、遵照执行,这应当是大多数同志所处的学习层次,但如果仅仅满足于此,只是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记住了、知道了、执行了,或者说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还远远不够。我们必须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刻理解、善于运用。我们要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实践,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在知行合一中担当作为,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体悟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力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推进任务落实。特别是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创造性转化为具体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学习体悟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觉悟情怀和精神境界,把学习实践的过程化为提高党性觉悟的过程,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化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强大动力,化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强决心和切实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