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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青年检察官常亮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11-30  浏览次数:

    用“反贪尖兵”来形容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常亮一点也不夸张。从事反贪工作近18年来,常亮先后参与百余起贪污受贿案件。现在,只要抽调营口市的专案,都少不了他。
  然而,检察官并不是常亮最初的理想职业。在军营长大的常亮从小就对“橄榄绿”有特殊的好感,希望能成为一名军人。可惜因为眼睛视力不过关,常亮与军营失之交臂。
  1994年,大学毕业的常亮正好碰上全国检法系统增兵补员第一次面向社会招考,常亮以全市第二名的成绩考入了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当时,常亮的父亲希望他能进入公诉部门,年轻气盛的常亮偏偏选择了更“刺激”的经济处。“相比于公诉,我更喜欢在一线办案,搞侦查,亲手找到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就这样,常亮一头就扎进了反贪事业中,近18年过去,“再也没有离开反贪”。
  反贪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个案子都是一块不好啃的硬骨头”。每当接到新的案件,常亮和他的同事们总是不分昼夜地工作,在办案一线经常一呆就是三五天,其间只回家换套衣服或者洗个澡就马上又回来,“只想尽快把口供拿下来”。
  拿口供需要反贪人员具备极强的业务素质。“谈话就像谈恋爱一样。”常亮说,“不能直接一竿子插到底,得找到对方感兴趣的话题和共同点,消除了他们内心的抵触情绪,他们才愿意跟你交流。”当然,谈恋爱也不能一蹴而就,要耐着性子慢慢来。
  在一个专案中,常亮被分在了预审组。为了获得直接证据,常亮连续与一名谈话对象交流了45天,除了吃饭和休息,每天从早上八点半一直谈到晚上十点半。在这45天里,上到天文下到地理,常亮用不同的话题引起对方谈话的兴趣。渐渐地,谈话对象主动跟常亮探讨并说起他的家庭。在第45天的下午,他同意配合常亮的工作,为案件进一步调查提供了材料。
  “战场上的神枪手是子弹练出来的,案子也是办出来的。”常亮认为实践是最好的老师,“前辈能够传授很多宝贵的经验,但更重要的是多学多看,结合实际,特别是对年轻人来说,办案是最能锻炼人的。”
  回忆起自己办过的案件,2000年至2002年在沈阳参加的“10·18”专案仍然让常亮记忆犹新。“那是我办过的第一场也是最大的一场专案”,常亮回忆说,那两年,经常两三个月才能回一趟家,而且很多时候回家也是为了取材料,第二天就得返回沈阳继续办案。
  在常亮的家里,有一个旅行箱,里面常备着日常洗漱用品,“装上衣服随时拎着就走了”。只要箱子不见了,家里人就知道常亮又出去办案或者出差了。“最长的假期应该就是婚假了吧,三天。”常亮陪妻子“回门”之后就被拉到了沈阳,甚至连妻子生孩子也只在家待了不到一周,“没办法,专案组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离不开”。
  没日没夜的办案也让常亮落下了一身的病痛。在沈阳办专案期间,常亮患上了腰椎间盘突出症,“犯得时候简直都疼得没有知觉。”
  2005年,辽宁省“8·10”专案快结束的时候,常亮的腰椎间盘突出症犯了,在家整整躺了一个星期。正好赶上辽宁省检察院来听专案报告,协调指挥专案的常亮必须参加。他只好让3名干警将自己从家里抱到车上坚持到了会议室。常亮扶着桌子站着参加了整场报告会,会议结束的时候他全身都湿透了,“没有知觉了”。直到现在,常亮长时间坐车还需要带护腰带,“医生说再严重一点就要做手术了”。
  在常亮看来,反贪工作是对年轻人的一种历练。在侦办广东电网物资总公司总经理黄某贪污受贿案件中,涉案证人近百人,常亮和办案组的同事们在广东省连续工作了3个月。类似的经历在常亮的反贪生涯中,比比皆是。特别是在近两年的工作中,常亮和办案组的同事们跨越8个省,行程10万多公里,查办大案5件5人。
  “既然选择了就要义无反顾地投入,替国家清除蛀虫和毒瘤。”常亮说。(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