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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  文章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0-04-29  浏览次数:

五一、端午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省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吴庆雄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吴庆雄在担任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管理与行动处处长、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节日礼金共计港币15万元。吴庆雄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科职干部、一级检察官何凯翔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月至3月,何凯翔在担任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职干部、一级检察官期间,先后3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马爹利蓝带洋酒1瓶,让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其朋友个人承担的1340元酒店房费。何凯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副科职和一级检察官职务,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茂名市茂南区党史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刘乘华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刘乘华利用保管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之便,多次为私人小轿车加油,花费公款9555元。刘乘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四、揭阳市空港区溪南街道西寨社区党总支书记陈炎义违规发放和领取福利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9年1月,西寨社区以节日补贴、值班补贴等名义,向“两委”及西寨经联社干部违规发放补贴共35.91万元;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西寨经联社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银行存款充分盈余的情况下,以年利率24%的高息,多次向社区“两委”、经联社干部以及干部亲属等特定关联人借款共118万元,支付利息11.64万元,涉嫌变相发放福利。陈炎义违规作出上述决策并带头领取有关福利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上述4起问题全都发生或持续至党的十九大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其被严肃查处,教训十分深刻。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需要优良作风作保证。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廉洁过节上当好表率,一面防控疫情,一面抵制“节日病”,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坚持露头就打、精准纠治,推动全省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