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第二工人疗养院党总支部书记、院长陈年生违规发放旅游费、购物卡问题。2013年11月,陈年生主持召开市第二工人疗养院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发放“超额完成任务奖”的名义,按工龄长短给全体职工发放旅游费,共发放14.4251万元。2014年1月,陈年生同意向17名中层以上干部发放购物卡合计1.5万元。陈年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被免去广州市第二工人疗养院党总支部书记职务,违规发放的旅游费、购物卡被追缴。
2.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综合处主任科员胡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2015年3月26日晚,胡浩接受服务对象深圳某公司的宴请,晚饭后,还接受安排到KTV唱歌。2013年8月、2015年3月,胡浩先后两次收受深圳某公司所送面值人民币共计1.2万元的购物卡。胡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陇仔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陇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启瑞等5名村干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私自利用村集体资金增发年度工资和多次发放会议补助、节日补贴、通讯补贴、年度奖金,合计人民币12万多元。陈启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郑镇英、陈鸽、陈英才、陈光彬等其他4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所得被追缴。
4.连南县板洞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板洞水库一级电站站长房保山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5月3日,房保山驾驶公车搭载其兄从县城到大坪镇大坪村拉私人冰箱到县城进行维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广东省纪委,http://gdjct.gd.gov.cn/zhyw/32095.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