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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  文章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7-08-11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省纪委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持续释放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一批顶风违纪行为。今年1月至7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8起,处理7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0人。现选择五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副调研员金星私车公养及兼职取酬问题。金星在兼任下属单位负责人期间,违规多次使用该单位公车加油卡、“粤通卡”、公款等为私车加油、支付过路费、报销维修费等,其中2013年至2016年共计花费公款17037元。此外,金星还违规领取该单位发放的报酬。2017年5月,省直纪工委给予金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局长王晓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王晓军在担任增城区民政局局长期间,于2015年至2017年在办公室分3次收受承接单位办公电子耗材业务的某公司负责人李某赠送的节日礼金,共计3万元。此外,李某还向该区另7名公职人员赠送“红包”礼金。2017年3月,广州市增城区纪委、区监察局给予王晓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汕头市南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德洪等3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李德洪及副局长林东升、沈汉斌等3人的办公用房面积均超过规定标准,分别超标48.9%、99.2%、49.6%,且未按上级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此外,李德洪还存在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6月,南澳县纪委给予李德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林东升、沈汉斌党内警告处分。

四、汕尾陆丰市大安中学原校长黄寿大操大办其母丧事问题。2016年9月,黄寿及其兄弟姐妹等聚集在大安镇大安村委会黄塘顶的巷道操办其母亲丧事活动,占用巷道等公共场所摆席50多桌,当日参与的亲朋好友共500多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2017年4月,陆丰市纪委给予黄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肇庆四会市罗源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副主任范记平等违规领取补贴问题。范记平兼任罗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除领取财政工资补贴外,还违规在罗源村领取工资补贴,其中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领取23600元。此外,2013年、2014年度,罗源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违规从村集体资金中给4名村干部发放补贴共计41296.5元,范记平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四会市纪委给予范记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罗源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范土华等3名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上述五起案例涉及党员干部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金、大操大办丧事、领取补贴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均属于顶风违纪行为,受到严肃查处理所当然。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无视纪律规矩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以问责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向党的十九大交上优秀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