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党〔2009〕25号 2009年5月13日发布
为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增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合力,更好地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办发〔2003〕17号)等规章制度,现就建立健全我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通过加强信息沟通,适时通报分析干部监督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不断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就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及时联系和沟通,研究协调干部监督的有关问题,讨论和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为组织部门全面、准确地考察、评价干部以及有针对性地管理和教育干部提供依据。
三、人员和机构组成
联席会议由分管组织干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人事处、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
1.进一步规范任用干部的程序,坚持党委(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前书面征求学校纪委意见的制度;
2.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等;
3.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4.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方式
(一) 召开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如有重要议题,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议题由成员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议题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由提交议题的单位负责。根据具体情况,联席会议可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出席。
(二) 通报交流情况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对学校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下列情况进行通报和交流;
1.拟提拔任用或调任到重要岗位的干部人选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2.有关千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3.群众举报的重要线索及初步调查核实情况;
4.学校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5.某一时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
6.其他需要通报和交流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严格按照各单位的职能,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 参加联席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漏会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