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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问卷测评和网上评议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12-07  浏览次数:

    评议通知〔2012〕1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实施办法》(广外党〔2010〕2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开展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的通知》(广外党〔2012〕49号)精神,此次我校机关工作民主评议被评议单位的综合得分中,30%为问卷测评分数,5%为网上评议分数。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评议单位:

    此次接受评议的单位共22个:党办、校办,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保卫部(处)、武装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团委,工会,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就业指导中心,国际交流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审计处,离退处,三会秘书处,教育集团。

    二、评议步骤:

    学校要求被评议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上传部门网页“通知公告”栏。请各单位对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指标体系》(详见附件),参考被评议单位《自评报告》,对本通知第一条所列22个单位评议打分。打分时直接给出总分。满分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等级,70分以上、小于90分为合格等级,小于70分为不合格等级。如弃权或空白,均按75分计算。

    三、评议类别:

    (一)网上评议:

    1、参评人员:能通过数字广外门户统一登录的用户均可对校部机关单位进行评议打分。

    2、时间安排:12月10日—12月15日。

    3、操作流程:登陆学校主页http://www.gdufs.edu.cn/ → 数字广外门户统一登录界面 → 点击登录 →个人服务 (教工、学生)→ 机关工作评议。

    (二)问卷测评:

    学校按一定比例向教学、教辅单位发放《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教工问卷调查表》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学生问卷调查表》。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上午到纪委办、监察处领取调查表,12月14日上午将填好后的调查表交回纪委办、监察处。

    地 址:北校区行政楼410室 联系电话:36207065

    南校区行政楼209室 联系电话:39328089

    联系人:甘建芳

    四、有关要求:

    学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鼓励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问卷测评和网上评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校部机关各单位工作,通过评议不断提高校部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指标体系》

    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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