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党〔2011〕43号
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要求和广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教育工委、教育厅有关六个重大问题的监督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六个重大问题监督管理意见在我校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粤教工委〔2011〕2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若干重大问题监督管理的意见》(粤组字〔2010〕8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粤教财〔2011〕1号)
二、自查工作
各相关单位于9月19-29日对在我校贯彻执行相关规定、意见的情况从制度规范和落实执行两个方面进行自查。
三、学校检查
学校定于9月底召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六个重大问题监管意见落实执行情况汇报会(会议另行通知),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就本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四、重点检查单位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研究生处,工会,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处,教育集团。
(联系人:刘田苗,联系电话:36207066/39328089)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