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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买单结私交 处分退钱还通报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3-24  浏览次数: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黄海青用公款为私人请客“买单”,分7次报销经费1.13万元,被清远市纪委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全部违纪款项。

2014年1月,上任不久的“新官”黄海青回到老家佛冈县,因与老朋友有“要事”相商,便大大方方地在饭店觥筹交错、把酒言欢。临走之时,黄局长吩咐饭店开具了抬头为“阳山县质监局”的发票,并小心翼翼地放入了自己的公文包中……这是黄海青上任阳山质监局局长后第一次尝到公款买单的滋味,但这并非最后一次。2014年1月至9月,黄海青与老同事、老朋友、老同学的“感情”在佛冈的酒店、饭肆得到一次次“升华”,并将这些费用全部纳入“阳山质监局”的“办公业务接待费”,再通过他的司机出面报账、找单位同事做假证明、局长自己审核、财务人员报销的方式共为其本人分七次报销经费1.13万元,直到被纪委立案查处。

“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和领会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在公务接待等方面只是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此外,觉得自己是一把手,有开支权,用公款吃喝没什么大不了,特权思想严重,所以犯下了这些错误。”谈到违规用公款宴请问题时,黄海青作出深刻反省。

执纪者说

用公款结私交、拿公款充“土豪”,这是“四风”病的突出症状,得治!家长制的财务管理要不得,必须落实好“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谁签字,谁负责,并加强审计,实施倒查追责办法,切实堵住“公款消费”的漏洞。(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6-03-23 15:33:53 浏览次数: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