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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12-21  浏览次数: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12-21 09:00

  2015年12月1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关于十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通报了近期查实的中国社科院两个院属单位有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纪问题及处理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部署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通报了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院长李向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韩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经查实,2013年8月15日至18日,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工会使用工会会费153432元组织职工到内蒙古阿尔山市旅游,时任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李向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副院长韩锋均未予阻止,并亲自参加此次公款旅游。2013年10月17日至18日,李向阳违规超标准报销头等舱机票款。根据违纪事实和党纪规定,给予李向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于2014年9月11日免去其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党委书记职务),责成其退回乘坐头等舱超出标准报销的6670元公款;给予韩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全球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责成参加旅游的人员全额退还旅游活动所用公款。会议还通报了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党委委员、副所长、中国循环经济与环境评估预测研究中心主任齐建国,主任科员、中国循环经济中心秘书长杨彤(中共预备党员)等违纪问题查处情况。

  会议强调,召开这次警示教育大会,郑重表明院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捍卫党纪国法的坚定决心,郑重表明院党组对任何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都坚持“零容忍”的一贯立场和鲜明态度,无论是领导干部、知名学者还是普通工作人员,无论是党员还是群众,只要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都绝不纵容和姑息。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院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执行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把科学研究和日常工作中的一切行为都置于党纪国法的天平上,都放在制度规定的笼子里。

  会议指出,履行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是党中央赋予院党组、院属单位各级党组织、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

  会议强调,要自觉按照廉洁自律准则的要求,紧绷廉洁纪律这根弦,严禁元旦、春节用公款购买各种购物卡以及烟花爆竹、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发放钱物,严禁以召开会议名义进行奢靡享乐消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宴请,做到清廉过节、节俭过节、文明过节。

  中国社科院党组成员,院长助理、副秘书长,院属各单位副局级以上干部,院学部委员,院属各单位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